新能源汽车要上公告 动力电池需经过哪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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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于2017年1月6日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审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由工信部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根据准入新规,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小编了解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中对于动力电池的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有:

以下简要介绍GB/T31484-2015、GB/T31485-2015、GB/T31486-2015、GB/T31467.3-2015这几项标准对应的动力电池检验项目。

新能源汽车要上公告 动力电池需经过哪些检验?

一、GB/T31484-2015

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标准循环寿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工况循环寿命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模组的循环寿命指标,涵盖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不同的市场,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不同应用类型的动力电池。

GB/T31484-2015中,检验项目有:(1)室温放电容量和能量(2)室温功率(3)标准循环寿命(4)混合动力乘用车用功率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5)混合动力商用车用功率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6)纯电动乘用车用能量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7)纯电动商用车用能量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8)插电式和增程式电动汽车用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二、GB/T31485-2015

GB/T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和模组的安全指标,围绕化学能的防护,给出了一系列滥用情况以及极端情况下的安全要求和检验规范,该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蓄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单体和模块,其他类型蓄电池参照执行。

GB/T31485-2015中,单体蓄电池检验项目和蓄电池模块检验项目均有以下10项,但是试验方法不同:(1)过放电(2)过充电(3)短路(4)跌落(5)加热(6)挤压(7)针刺(8)海水浸泡(9)温度循环(10)低气压等。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时,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三、GB/T31486-2015

GB/T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的电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主要针对电池单体的外观、尺寸、重量和室温放电容量,以及模组的外观、尺寸、重量、常温性能、高低温性能、耐振动性能、存储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该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单体和模块,其他类型蓄电池参照执行。

GB/T31486-2015中,单体蓄电池检验项目有:(1)外观(2)极性(3)外形尺寸和质量(4)室温放电容量(5)-20℃放电容量(6)55℃放电容量(7)常温倍率放电容量(能量型)(8)常温倍率放电容量(功率型)(9)常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10)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11)存储;蓄电池模块检验项目有:(1)外观(2)极性(3)外形尺寸及质量(4)室温放电容量(5)室温倍率放电容量(能量型)(6)常温倍率放电容量(功率型)(7)室温倍率充电性能(8)低温放电容量(9)高温放电容量(10)常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11)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12)耐振动(13)储存等。

四、GB/T31467.3-2015

GB/T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安全性的要求和测试方法。该部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镍氢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等可参照执行。

GB/T31467.3-2015中,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需要进行的测试项目有:(1)振动试验(2)机械冲击(3)跌落(4)翻转(5)模拟碰撞(6)挤压(7)温度冲击(8)湿热循环(9)海水浸泡(10)外部火烧(11)盐雾(12)高海拔(13)过温保护(14)短路保护(15)过充电保护(16)过放电保护等。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要带箱体/车体测试;电池包或系统尺寸较大,无法进行台架安装测试时,可进行子系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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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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