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买车补助不少 用车花销不多

山西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买车补助不少 用车花销不多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山西省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提出14条措施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其中包括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纳入政采购目录、给予生产企业营销补助、创新保障服务体系等内容。据了解,结合我省资源利用情况,目前,我省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等。

A 不同的充电场所将实行差异充电价格

“在《措施》中,我省规范了不同的充电场所,将实行差异充电价格。”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或是学校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公开数据显示,我省合表用户电价是每千瓦时0.487元。
    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将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目前,大工业用电价格最低每千瓦时0.3元,最高每千瓦时0.76元。在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而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将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在街面设置的充电桩充电,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此外,按照“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我省还将制订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指导价格,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B 将采取营销补助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

山西省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补助方式将采取营销补助,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我省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的生产企业,根据产品实现销售量情况,给予营销补助,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
        补助标准为: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2016—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

 此外,《措施》中提到,市级财政需设立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给予配套支持。太原、晋城市将重点支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C 公告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免收新车上牌费用

购买新能源汽车后,上牌手续繁杂吗?费用收多少?……针对百姓的诸多疑问,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要选择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才能为爱车上牌照,而且免收新能源汽车新车上牌费用。
    今后,针对新能源汽车,我省将实行独立分类注册登记,这一做法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会享受到哪些待遇呢?省经信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标注的燃气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车,在山西省境内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D 新能源汽车纳入省、市政府采购目录

今后,我省将率先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2014年至2016年,太原、晋城市属地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与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其中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大同、晋中、长治、运城市上述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上述比例2014年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
    在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中,本部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7年以后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我省还将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省、市政府采购目录。”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将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E 将建立健全租赁、售后等一系列服务体系

随着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技术的不断完善,环保、节能突出的新能源汽车将被更多的百姓认知和接受,其相应的服务保障也在《措施》中提及,其中,将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融资、保险、租赁、物流、售后服务、二手车交易等服务体系;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模式;推进融资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创新,完善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与回收再利用等配套服务体系等。

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将加强新能源汽车技术、安全、能耗、排放等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订。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企业标准,转化、提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在科技攻关方面,将充分发挥科技研发资金的作用,建立产业公共研发平台,实施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链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企业与国内外拥有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的企业、研发机构合资合作,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力度。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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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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