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解除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

猛狮科技

猛狮科技7日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决定解除今年2月份与广州鑫汇签署的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

公告称,公司于6日接到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沪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的通知,经各方友好协商,沪美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于6日与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鑫汇”)签署了《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下称《解除协议》)。

今年2月27日猛狮科技曾公告,沪美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于2月26日与广州鑫汇签署了《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沪美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的投票权委托广州鑫汇行使,投票权委托的起止期限及各方最终合作方案,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

公司当时表示,如本次委托投票权事宜签署正式协议并实施,广州鑫汇将持有上市公司1.3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的投票权,并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张劲。

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快,不足半年,猛狮科技就发布了解除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的公告。根据《解除协议》,各方不再享有《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各方也无需向其他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猛狮科技披露,本次解除委托投票权是因目前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沪美公司终止委托投票权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猛狮科技7月28日公告,沪美公司持有的1850万股公司股票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为36个月;沪美公司持有猛狮科技1.3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2%;累计被司法冻结1.3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4.02%。公司7月27日公告,沪美公司一致行动人陈乐伍持有的4227.09万股公司股票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为36个月;陈乐伍持有公司股份4227.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其100%持股已被司法轮候冻结8次。

业内人士认为,“外部环境”可能还包括公司股价及业绩下滑。查看猛狮科技股价走势,自2月28日复牌至8月6日,公司股价跌幅高达53%。同时,公司的业绩也呈下滑态势,公司一季度虽然盈利2113.16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4.69万元,同比下降393.97%;公司预计上半年业绩亏损约2.7亿元至2.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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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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