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网100兆瓦电池储能电站项目运维服务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PGJC-HS-F-2019-03-08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依据河南省配电网的结构、特点和安全运行要求,结合储能系统的特性,针对集装箱电池储能系统接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域内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站10kV侧方案开展工程,本工程分布在河南省9地市16个变电站。本次招标范围为电站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10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位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3.2.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5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领取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汇款时需注明:单位名称+资金性质+项目编号,如“单位名称+标书费+PGJC-HS-F-2019-03-08”),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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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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